形式背后的形态这个题目有点令人费解。隐藏在形式背后的形态实际上意味着什么呢?形式背后的形态与形态的准则、形态的本质、形态的概念是相同的吗?它是指决定审美形式的社会形态或意识形态吗?抑或还会有其他什么?
也许应该更明确地说,对建筑形式的刻意追求,或创造建筑形式的技术的不断进步推动了现代建筑设计作品的不断发展和推陈出新。形式背后的形态仅仅是指形式的“灵魂”,形式只是联系艺术家(建筑师)与感受者之间的桥梁:艺术家(建筑师)的感情—→感受—→艺术(建筑)作品—→感受—→观者的感情。建筑师在设计的过程当中,除了满足基本的功能使用之外,总是尽可能地借用建筑外在的形式表达自己内在的感情,此外,建筑师总在不断地寻求各种独特的、引人注目的表现手段。
其实,不论是哪种艺术形式(包括具有实用价值的建筑等),除了一定实用价值以外,都是在提供一种供感受者进行精神体验的“空框结构”,人们可以在这艺术的空框之中找到自己感情的共鸣点,寻找到精神的寄托,或浪漫温馨,或自然清新,或充满异国风情,或简约精致,或新奇与怪诞,或沉淀了的人文气息。这就是经典的建筑艺术具有永久魅力的原因。
长久以来,观众和决策者太习惯于从每一件艺术品(包括建筑)中寻找出一个“意思”来,就是说,他们太习惯于从复杂的因素中找出一些外表上的联系。于是就出现了位于长安街上昭示着“国门”的中国海关大楼,位于郑州市中心的“二七”纪念塔。上海东方明珠电视塔编织了一个“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故事,56个水池牵强附会地暗示出中华民族的56个民族;深圳的市民中心的大屋顶象征着大棚展翅,这是因为深圳被人们称为“鹏城”。在我们这个充满物欲的消费时代,会产生出这样一类观众,他们并没有在面对建筑作品时倾心聆听建筑作品自身的解说,他们也不直接在建筑作品身上寻找其内在的感情,而是不厌其烦地寻找诸如“像什么”、“表达了什么意思”等这样一些浅显的东西,有时甚至去问连建筑师自己都表述不清楚的创作动机和原因。而事实上,建筑作品提供给你的就是一个供你自由想象的空间,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经历和感受去理解它的含义,去和建筑师进行心灵的对话,产生内在的精神共鸣。形式本身都具有相对性,因人而异。这也是我们欣赏和理解建筑作品的出发点,只有当形式对心灵产生作用时,人们才能理解和欣赏这件作品。或愉快,或烦恼;或和谐,或混乱;或精美,或粗俗。
建筑形式背后的形态可能是一种持久发展的时代精神,建筑师们一直都在努力唤起迄今尚未发现的种种更纯洁、更高尚的情感,否则我们怎么能使建筑设计与不断提升的生活质量进行协调。通过作品,建筑师应该能使人们体验到一种更加复杂微妙的情感。表现出形态的主题的方法有很多:色彩与形式、声音与形式、嗅觉与形式、光与形式、材料与形式、结构与形式、技术与形式等等。
另外,还存在着这样一种情形,形式背后的形态也许指存在于物质或技术中的固有形态,赋予它以形式的建筑师就是把这种情形发掘出来。于是,我们发现新的材料或技术能够产生新的建筑艺术形式,这样的实例在艺术史和建筑史中并不鲜见。关于形态的概念,这将出现两个完全不同的解释:一种形态是可视的;是具体的、外向性的、表面的,它是外在的。这个外在的形态掩盖了另外一个形态,被掩藏着的形态必须是可预见的、可被采纳的。它是一个纯概念性的形态、一个原理、或一个精神。由此,建筑形式背后的形态也可被理解成为“形式的精神”、“形式的意图”、“形式的法则”,或理解成为梁思成先生提出的“建筑意”、诺伯格·舒尔兹提出的“场所精神”等等。
关于建筑形式,实际上正如我们所知道的那样,比结果更重要的是建筑设计过程的本身。艺术与设计之间的差别在于设计是多种学科相结合,这意味着设计没有一点偏好、谬论和狭隘,以及专业的成见。但无论如何,作品要表达的内容只能限定是关于形态的主题,而非其他。
在我国,建筑设计现在正处在发展的上升过程中。在设计的许多具体事情中,最重要的是多学科交叉的工作方法,这不仅仅是指建筑师们在一起工作的方式,而是指一种设计的态度。今天的建筑设计已经不再是传统的概念,也不在是建筑师自己的事情,它需要建筑师和各个相关专业的工程师之间协调和相互配合,一个成功的建筑设计必然是建筑师和各专业工程师之间密切配合的结果。因此建筑设计是一个整体性设计,单靠其中的一个工种是无法解决的。因此,选择合适的技术合作伙伴对于注重可持续性的建筑设计而言,是设计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注重可持续性的建筑设计要求更高的科技含量,要求完美的计算机模拟手段,要求完美的实现手段,而所有这一切,都不是建筑师个人所能完成的,这需要各相关方面的专家提供专业的咨询和帮助,所以可持续性的建筑设计必然是团队工作的结果。因此,对建筑形态设计实际情况的充分认识是所有设计原则的一个基本条件,而不考虑所要使用的媒质;其次,处理建筑设计的方法,就是在设计过程中对实际发生在意向与结果、起因与效果之间事情要进行重新的认识。
因此,建筑形式背后的形态被我们理解为称之为意向世界或因果世界的混沌空间。在这里,建筑作品的外部形式还未经确定,即将得到的建筑形式就像在浩瀚海洋上漂浮着的一叶小舟,存在着很多潜在的可能性,一样地漂浮不定。小舟具有充沛的生命力,但是没有确定的方向。最初的变化,最初的表达,触发了对形式的步步推敲,最终经过突破,达到最后的表现、效果和形式。这就是不少在建筑艺术理论中耳熟能详的命题却是到了很晚才被科学证明的原因。正是由于科学确实对建筑艺术本身或者与建筑艺术相关的现象大多尚难立论,人们才对建筑艺术有了更多的猜测空间,增添了建筑艺术的无限魅力。








